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
临时公告
证券代码:000951 股票简称:中国重汽 编号:2023—22
(资料图片)
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
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
审议并通过《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》。公司分别于 2022
年 5 月 20 日、5 月 25 日和 5 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《关于回购部分 A
股股票方案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2-20)
、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
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2-23)和《关于回购部
分 A 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》
(公告编号:2022-24)
。
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2-25)
。后依据《上市公司
股份回购规则》的规定,自 2022 年 7 月起,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
日内均及时对外披露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。上述公告的具体
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
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/)
。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—回购股
份》(以下简称“《回购指引》”)等相关规定,公司应当在回购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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间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。现将
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回购 A 股股份的进展情况
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,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
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,874,409 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 0.5000%,
其中,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5.20 元/股,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1.99
元/股,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5,105,912.41 元(不含交易费用)
。
上述回购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。
二、其他说明
公司回购股份(A 股股份)实施过程严格遵守《回购指引》第十
七条、第十八条、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,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、回购
股份数量、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
定。具体说明如下:
(1)公司年度报告、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,因特殊
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,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;
(2)公司季度报告、业绩预告、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;
(3)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
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,至依法披露之日内;
(4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(1)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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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、收盘前半小时内及
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;
(3)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(2022 年 6 月 1 日)前五个交
易日(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)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
公司回购的 A 股股份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,不享有公司
股东大会表决权、利润分配、公积金转增股本、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
司债券等权利,且不得质押和出借。
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,并根
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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